從公告內容等來分析,不同商品加征的關稅稅率不同,實施的時間也不同,最重要的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的排除工作。
兩項重磅反制措施來了
第一,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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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5078個稅目、約750億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12月15日12時01分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750億美元商品清單中,經審核確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辦法,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未納入前兩批可申請排除范圍的商品,將納入第三批可申請排除的范圍,接受申請辦法將另行公布。
中方采取加征關稅措施,是應對美方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被迫之舉。中方再次重申,對于中美兩國,合作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共贏才能通向更好的未來。希望中美雙方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和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為前提,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分歧,積極構建平衡、包容、共贏的中美經貿新秩序,共同維護并推動改革完善多邊貿易體制,促進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互利共贏合作。
第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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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征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2019年8月15日,美國政府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約3000億美元商品加征10%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實施。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持續升級,嚴重違背兩國元首阿根廷會晤共識和大阪會晤共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對原產于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暫停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件1所列28個稅目商品,恢復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所加征25%的關稅;對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件2所列116個稅目商品,恢復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7號)所加征25%的關稅;對稅委會公告〔2018〕10號附件3所列67個稅目商品恢復征收《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所加征5%的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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