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允許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分批推進參與中金所國債期貨交易。
商業銀行、保險機構是債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其參與國債期貨市場有助于滿足機構的利率風險管理需求,增強經營穩健性,進一步提升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將推進國債期現貨市場協調發展,豐富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國債期貨功能發揮。
下一步,中金所將深入踐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的監管理念,認真落實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的工作部署,扎實推進交易所規則修訂、業務辦理、技術系統建設、投資者教育等配套工作,密切關注市場運行情況,做好風險防控,保障國債期貨市場平穩運行。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