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4號
2019年我所對違規案件的處理情況如下:
一、共處理違規案件4起,2起為通過對敲等手段獲取不當利益案件,1起為引起價格波動的自成交案件,1起為遺漏重要事實申報案件,涉案當事人有法人客戶、自然人客戶。
二、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對14名違規主體分別給予了通報批評、罰款、暫停開倉交易3-12個月不等的自律處罰,并責令相關當事人改正。
請各會員單位及投資者切實提高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強賬戶管理,防范違規交易行為發生。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違規案件處理情況表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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