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9號
近日,我所收到青海百河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報送的相關申請材料。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有色金屬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屬冶煉產品編碼規(guī)則與條碼標識》標準相關要求。相關申請符合我所相關期貨標準合約中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經研究決定:
一、同意青海百河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產品標識的申請;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產品標識的產品可生成標準倉單;
三、自2020年11月29日起,使用原產品標識的產品不得生成標準倉單。此前已生成的標準倉單,可繼續(xù)流轉直至倉單注銷。
青海百河“BHL”牌具體產品標識如下:
“BHL”牌原產品標識

“BHL”牌新產品標識

特此公告。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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