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大連商品交易所發布通知,調整纖維板期貨合約和規則,以順應相關國家標準和纖維板現貨市場變化,降低交易交割風險,提升品種市場功能發揮效率,更好的服務產業和實體經濟。
據通知,本次調整涉及纖維板報價單位等合約條款、交割質量標準、交割區域及升貼水、交割制度及流程等。一是修改合約條款。合約報價單位由元/張調整為元/立方米,交易和交割單位分別改為10立方米/手和10立方米,同時對最小變動單位等進行相應的單位換算調整,以與報價單位保持一致。二是調整交割質量標準。甲醛釋放限量取消E2級和升貼水設置,檢驗方法由穿孔萃取法改為1立方米氣候箱法。增加12mm厚度的中纖板參與交割,并取消厚度升貼水設置,擴大可供交割產品范圍。三是調整交割區域和升貼水設置。交割區域由銷區向產區轉移,保留江蘇、廣東,增設廣西、山東、河北、四川、河南、安徽、湖北,取消天津、浙江,并以廣西為基準交割區域,非基準交割區域設置平水,大幅增加可供交割量。四是引入廠庫交割制度,并根據買方個性化需求增加現貨串貨機制。參與廠庫交割的,當買方接貨量大于等于200立方米時,允許買方在三種厚度中進行選擇,并允許廠庫通過自報差價的方式提供除交割質量標準外不同規格、不同質量纖維板供貨主換貨,保障交割順暢。五是增加不強制配對的滾動交割制度,解決買方接貨地點不確定問題。滾動交割時,若賣方申報與買方意向不一致,則不配對交割,給予買方一定的選擇權,減輕買方異地接貨的壓力。六是調整標準倉單有效期。將纖維板標準倉單注銷日期調整為每年的3、9月份最后1個交易日之前,方便主力合約跨期套利。七是優化爭議復檢流程。使流程更加清晰明確。八是調整風控參數,提高合約流動性。將纖維板限倉調整為一般月份單邊持倉規模小于等于30萬手時,限倉為3萬手、大于30萬手時,限倉為單邊持倉×10%手,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五個交易日起限倉800手,交割月限倉200手。運行初期,將交易保證金由現行的20%降低至10%,未來將根據品種運行情況,逐漸調整至正常水平。
據了解,纖維板期貨自2013年12月6日上市以來,現貨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我國發布的新版甲醛強制國標GB18580-2017于2018年5月1日起實施,該國標調整了甲醛釋放限量值與檢驗方法,受下游市場個性化需求和刨花板替代作用影響,纖維板用途范圍不斷擴展,個性化產品不斷增加,定制化生產逐漸成為主流趨勢。
記者了解到,自2014年起,大商所多次前往廣東、廣西、四川、江蘇、河北、山東、天津等地開展調研,充分聽取市場意見和建議,并按照調研與市場反饋情況對纖維板期貨合約和規則進行了優化。市場人士普遍表示,此次纖維板期貨合約規則修改貼近現貨實際情況,有利于吸引產業客戶積極參與,提升纖維板期貨運行質量,促進期貨功能正常發揮,增強服務纖維板產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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