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交所副總經理謝瑋在「2013年第9屆中國(深圳)國際期貨大會」上表示,目前個股期權的準備情況已經在各個層面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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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 |
期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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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
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 |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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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收取 |
只有期權的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 |
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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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計算 |
期權是非線性產品,保證金非比例調整。 |
期貨是線性產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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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交割 |
若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賣方需做好被行權的準備,可能被要求行權交割。 |
若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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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價值 |
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約,本身具有價值(權利金)。 |
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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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虧 |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只限于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 |
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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